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改革问题与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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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改革问题与思考

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集体所有权虚置、资格权不明、使用权流转不活等问题,要推进宅基地改革,需加强宅基地集体管理,确权成员资格,放活使用权流转。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三块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选定33个试点县,其中,15个试点县进行宅基地改革,作为农村“三块地”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自此发端。2017年,中央决定将宅基地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33个县。2018年,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由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2020年,作为强化农村补短板工作重点改革任务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再次进入中央一号文件;2020年9月,新一轮的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开启,范围进一步扩展至104个县(市、区)以及3个地级市。各试点地区在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权益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有益经验。为深化试点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现归纳、概括宅基地试点地区改革成效,剖析存在问题,提出纾困策略。

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改革成效

(一)宅基地闲置得到盘活,城乡发展得以融通

在试点地区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推动下,试点地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得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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