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候选人初步人员推荐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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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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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单位
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初步人选推荐方案
(草案)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单位党员大会的请示》已经**局机关党委批复同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经**单位党委(纪委)筹备组研究决定,拟于2020年9月召开**单位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单位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现将推荐**单位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提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
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
二、选举委员候选人应遵守的原则
1.公正、公开;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任职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3、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事决策能力。
4、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5、必须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1年以上党龄。
四、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办法
1.根据“候选人初步人员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应选名额的20%”的规定,党委委员提名10人,应选8人,差额2人;纪委委员提名7人,应选6人,差额1人。
2.提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推荐票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内容要清晰准确。如党员不能到会,可以发表书面意见或委托他人填写。每张推荐票所选人数等于提名人数的,为有效票,超出应选人数的或少于提名人数的,为无效票。
3.被提名人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当选人重新投票,票数多的当选。
4.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由主持人指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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